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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帽子出庭按撤诉处理,戴口罩呢?|疫期开庭15点Tips

神马都是浮云啊 金融争议观察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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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不属于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

*不代表其所在单位及「金融争议观察」立场与观点*
去年底某法院一起“民告官”案件中,原告戴帽子出庭被按撤诉处理。戴帽子出庭都不允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期当事人或律师能戴口罩出庭吗?
不但能,而且必须戴口罩!
尽管国务院发文延期了几天的假期,部分疫情严重的地方高院甚至发文求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但是大部分法院将于2020年2月3日正式恢复节后上班。同时,许多法院已经专门发文针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或诉讼服务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点击参考《最高院及部分地方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一览》),甚至许多法院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代理人出庭必须佩戴口罩。
大家重点记住:开庭必须佩戴口罩!
若当事人、旁听人员较多的,或者涉及湖北省以及部分疫情较多地区的当事人的案件,提前与法官联系,向法官申请延期庭审。
若当事人、代理人有发热、咳嗽等感冒或肺炎症状的,尽量提前向法官申请延期庭审,否则到法院也有可能被劝返或建议就医,。
若不能或不需要延期开庭的,本文结合近期各媒体发布的关于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普,对于当事人或代理人前往法院开庭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自备并且正确使用具备防护要求或至少具备最低防护要求的口罩(可参考《中国疾控中心提示:口罩选择和使用》)。
2.除佩戴口罩以外,有条件的佩戴好防护手套、护目镜。某看守所要求律师会见时必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手套和护目镜,否则不得进入监管场所(难怪网上说监狱里最安全)。我个人认为,法官、书记员更有必要严格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他们可能更需要,有条件的,可以奉上一套(要不是我没买到,不然真可以送给法官、书记员)。
3.进法院时配合安检或门卫做好体温测量或健康情况登记(尤其是要主动汇报是否去过疫区等),进法庭后服从法官的安排。
4.向法院门卫、书记员或法官出示身份证、律师会员证或律师证等证件之前,用自备的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擦拭身份证、律师会员证或律师证封面,再递交给对方。
5.在法院工作人员核对证件等要求当事人或代理人临时摘取口罩时,当事人或代理人不要说话且离对方2米以上距离,并在证件核对完毕之后及时正确佩戴口罩。收回证件后,可用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擦拭再放入公文包。
6.在法庭入座之前,用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擦拭当事人席的桌椅、话筒、显示器等,尤其是前面一个庭审刚刚结束。在疫期,各法院肯定会安排专人对法庭各角落进行消毒,但多做一次消毒,多一份安全。
7.在庭审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法庭空间一般比较小,加上为疫期为防止病毒传播,法院的中央空调一般会停用,庭审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是对自己、对他人负责。
8.庭审过程中陈述时,切勿慷慨激昂、声情并貌,避免唾沫从口罩边缘喷洒出来到空气中参加布朗运动,以减少病毒传播。发言时请对准话筒,简洁明了,废话少说,音量、语速中等,方便书记员记录。法庭是讲证据与讲法律之地,而不是剧场。
9.需要向法庭出示的证据原件,用塑料档案袋装好并用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在档案袋表面擦拭消毒后再递交给书记员,由书记员转交给法官、对方当事人。
10.自备黑色水笔,用于签署笔录,以免借用他人水笔过程中病毒交叉传播。一定要黑色水笔,因为主要含碳元素,碳元素很稳定,不容易被氧化,字迹保存时间比较长。如果要借用,借用前后使用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擦拭(如果自备了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黑色签字笔不至于忘记吧)。
11.庭审全程不要用手摸眼睛、鼻子、嘴巴(可点击参考《新冠肺炎可接触传播!10个疫期保护自己的预防措施》)。据我多年以来开庭时的观察,法庭上当事人或代理人摸眼睛、鼻子、嘴巴或者摸脸的不在少数,有些人可能是紧张,有些人可能是不舒服。我一般摸鼻子,因为在法庭这样空气不流通的狭小空间里,我的鼻炎99%是会发作的(这下惨了)。如果实在不舒服要摸,那么先用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擦拭双手消毒后再摸,摸完了再用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擦拭双手。
12.庭审全程尽量不要咳嗽,以免引起在场其他人的紧张,但书记员或当事人想调解的除外。若庭审过程中不舒服,无法继续庭审的,及时向法庭提出并申请延期审理。
13.庭审结束离开之前,及时用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擦拭其他当事人接触过的档案袋再放入公文包,并用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对自己位置上的话筒、显示屏、桌椅等进行擦拭消毒,方便后面的当事人。
14.将使用过的消毒湿巾纸或使用过的口罩仍进干垃圾箱(可点击参考《用过的口罩怎么扔?),用洗手液洗手(可点击参考《预防肺炎 | 手怎么才能洗干净?不知道的快看!)。
15.如果开庭过程中,若不服从法庭安排,故意摘口罩并且咳嗽、吐口水或打喷嚏等,则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016修正)
第二十条 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疫期大家都紧张,大家都得注意。相比较而言,我个人认为法官、书记员的防疫压力不小。想像一下,在法院等各个案件的当事人从全国各地来开庭,也不知道来开庭的当事人是不是携带新冠病毒,是否具有传染性。但法官又不能随便延期或取消开庭,即使延期或取消开庭,结案压力仍在,只会让案件越积越多,结案压力更大。因此,法官、书记员其实更应该做好肺炎防疫保护,这方面可点击参考《钟南山:给提前返岗同志三点抗疫防护建议》
向广大医务人员致敬,向辛苦的法官、书记员致敬!
我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哪里还能买到便宜又符合国家防护标准的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75度酒精消毒湿巾纸?谢谢。
(本文作者神马都是浮云,微信号xujiantian)
编辑|刘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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